加强人事管理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现就教师管理、干部调整等提出如下要求:
1.各单位严禁私自相互借调教师,违者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确需借调的,由借用单位申请、人事股审核、局党委研究决定,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正式借用手续。
2.各单位提拔任用干部(含局直学校中层和各乡镇小学校长),按照民主推荐、考核、公示等程序规范进行。拟提拔任用人员要报经局人事股审核备案后,方可任用。
3.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制定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心学校管理人员控制在6-8人范围内,一线教师进入中心学校从事管理工作,要提前报局人事股审核同意。
渑池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