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网站标志
文章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9-06 10:20:34    文字:【】【】【

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通知文件和市人社局职称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教育教学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规范推荐 
  (一)各学校(单位)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科学制定推荐办法,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首位的原则,切实把那些师德高尚,教学技艺精湛,教育教学业绩卓著,为基础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推荐出来;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专职从事教育管理和教学研究的校(园)长和教研员不得以教师身份申报。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在民主测评和职工代表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逐级推荐上报。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增强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豫人社职称〔2015〕13号文件规定,严格落实“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实行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要对所有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上报,推荐结果要求在本单位公开展示不少于一周,凡是未按要求公开的,推荐结果一律无效。
   (二)各学校(单位)严格按照三门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7年度三门峡市中小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备案情况公示》岗位人数进行申报,具体见附件1.
   (三)各学校(单位)推荐申报人员必须符合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及业绩等要求,凡不符合条件申报的不予上报,且不予递补。
   (四)继续做好农村大龄教师考核认定一级教师的推荐申报工作,具体申报工作要求见豫人社职称〔2015〕14号文件。
   (五)凡未按有关文件规定任课或课时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参与申报。
二、关于评价标准的过渡问题
    根据豫职改办〔2017〕20号 文件和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 2017年度继续按照豫人社职称〔2015〕13号文件精神进行过渡。
三、审核把关
    根据豫职办〔2017〕34 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要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对其负责。主管部门和职改部门要重点核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资格条件。
根据三职改办〔2015〕21 号文件精神,职称评审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对在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超范围评审、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反职称政策规定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责任追究
    根据豫职改办〔2017〕34 号文件精神, 各学校(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申报学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签署意见。申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该单位2年职称评聘工作,由有关部门给予单位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在符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后,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具体清单见附件2。
    1、报送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
    2、报送时间安排:     高级:9月6日---9月8日
                          中级:10月9日---10月11 日
                          初级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暑假期间因学校撤并、公开选调等原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人员,凡符合条件申报职称的一律在变动前原在编单位占岗申报,各单位不得限制。
    2、外借人员一律不得占岗申报。
    3、豫人社职称〔2015〕13号、豫人社职称〔2015〕14号、豫职改办〔2017〕34 号等文件详见河南职称网。
    联系人:曹艺峰   
    联系电话:0398---4819696


 
 

                         渑池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全屏背景
脚注信息

Copyright © 20015-2016,www.xxxx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西村学校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